来源:天津文明网 2022/08/10
早前居民楼的外墙被雨水浸湿。 (资料图)
经过协调,居民达成一致,最终得以修缮。
徐晓娴(右)接待反映社区问题的群众。
“咱邻居之间有误会,是要把漏水点找到,把问题解决,对吗?”一大清早,徐晓娴刚走进工作室,就迎来了上门“告状”的王大爷。她给大爷递上一瓶矿泉水,耐心地回顾这件事的来龙去脉。大爷喝了口水,逐渐平复了心情,听着徐晓娴掰开揉碎地分析。
徐晓娴身兼数职,既是河东区二号桥街道福东北里社区的党委书记、居委会主任,同时也是一位人民调解员,还是河东区首个个人调解品牌“晓娴人民调解工作室”的负责人。她先后获得“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”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“天津市人民满意十大人民调解员”等荣誉称号。
徐晓娴调解群众矛盾,的确有一种春风化雨般的魅力。讲起法律,那部与百姓生活贴近的《民法典》烂熟于胸,那一刻她像法官;说起道理,她设身处地替居民着想,话语发自肺腑,是居民身边的贴心人。
邻里小问题 莫酿大矛盾
一早找到徐晓娴评理的王大爷遇到了一件烦心事,自家厨房屋顶上的下水管时常渗水,虽不严重但的确影响生活,用王大爷的话说,“冷不丁会被屋顶上的水滴‘砸’一下”。大爷敲过楼上邻居的房门,但一直都没有打开,于是就来到居委会反映问题。
“我等了一个星期了,漏水问题还没解决,再耗下去,我就去法院告他(邻居)了。”王大爷有些激动。
邻里纠纷既伤和气,又耗时费力。在徐晓娴看来,人民调解工作能够化解矛盾、解决问题,这种“非诉讼”纠纷处理方式很适用。
一周前,徐晓娴就已登门查看过了,屋顶上的下水管确有渗水现象,渗水一定是从楼上流下来的。她沿着楼梯一户户排查,大多人家都已对管道进行了独立下水改造,唯一使用主管道的只有王大爷楼上的这户人家了。到了这一步,她心里有谱了。
徐晓娴找到房主的电话,对方却一直推脱:“那房子一直空着,我不在那里居住,根本不用水,怎么可能是我家的事呢?”徐晓娴接过话:“现在是在排查,您打开房门咱实地看一看,如果不是您家的原因,咱再找其他的漏水点。”这时,对方不耐烦了,“我在外地出差,等我回家再说吧。”
别说受渗水影响的大爷火冒三丈,这边负责调解工作的徐晓娴也气得够呛。但当她再次拨通对方电话时,依然心平气和地说:“我们排查过其他住户,只有您一户人家使用下水主管道,有可能是主管道堵塞造成接口渗漏,而且这种情况已经影响到楼下居民的正常生活了。您必须重视,这可不是小事。若是讲到法律,《民法典》相关法条写得很清楚,您有义务配合。”
这件事难解决吗?其实并不难。只要楼上的居民配合,经过专业的施工队疏通、修缮,很快就能解决。此时矛盾的焦点已从渗水过渡到邻里纠纷,徐晓娴及时发现了这一苗头,她必须把解决问题拉回到正途上。
大爷离开居委会前撂下一个态度:“只要能及时修补漏洞,我既不要赔偿,也不会追责;如果他依旧是这个态度,我非拽他去法院说道说道。”大爷的态度恰恰是徐晓娴工作的抓手,她在接下来的沟通中向楼上的业主重申了法律的规定,也表达了邻居的态度,“听您讲话,您是位通情达理的邻居。咱务必尽快把问题解决了,隐患消除了,您也安心。”徐晓娴等来了一个明确的答复,楼上业主周末就回来修水管。
一人在调解 众人献良策
在福东北里传播着这样一句话:一人在调解、众人献良策。这里的“众人”包括9名老党员组成的“红色调解”志愿者团队,包括社区里的法律工作者,还包括广大居民群众。
“红色调解”志愿者魏全芹在日常巡视中发现,有一栋楼的半面墙都有水浸过的痕迹,于是及时把问题上报给了居委会,接下来就是排查问题的根源。表面上看,浸湿处中间有一根雨水管,难道是它出了问题?经排查,基本排除了外沿雨水管渗漏问题。难道是下雨天,这面墙更容易被雨水“光顾”?徐晓娴特意在下雨天去观察,结果当然也不是。经过多轮排查后发现了问题:在楼顶处,排水口附近有一道“伤口”,下雨天时,一部分雨水顺着管道排走,还有一部分就进入了墙体,浸湿了外墙。
该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修建的,没有维修基金,因此修缮工作需要涉及业主公摊费用。徐晓娴特意咨询了报价,整体费用约3000元,平均每一户需要花500多元。这时分歧就出现了,有的住户极力赞成修缮,有的家庭因为准备卖房而无心打理,有的家庭不想参与,还有的家庭是租户需要联系房主。因为意见不统一,邻里间很容易产生相互抱怨。
就在此时,社区书记徐晓娴成了人民调解员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讲清修缮的必要性。比如对准备卖房的那户人家,徐晓娴说:“您把房子修好了,是不是能卖个好价钱?如果把漏水的房子卖给人家,人家会不会反过来告您欺骗呢?”对于向徐晓娴要法理依据的居民,她拿出了《民法典》,针对这一情况逐条梳理,最终将这一困扰群众的问题解决了。
“我们坚信法律是化解矛盾最有效的手段。法律作为约束行为的准绳,为最终调解成功提供了重要依据。有的居民起初不配合,根本原因是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,并没有认识到不参与维修的行为是违法的。”徐晓娴解释说,“调解不是简单地‘和稀泥’,而是讲法讲理。”
78岁的社区居民王书哲是党龄超过50年的老党员、老战士,也是熟悉社情民情的“红色调解”志愿者。他在这个社区居住26年了,亲眼见证着社区从之前的杂乱无章到如今的井井有条,而且社区居民交往越来越和善,处理问题也越来越讲法。
“有一栋楼,2层居住着两户高龄老人,为了方便他们下楼,需要在楼梯间安设扶手。”王书哲说,“通过和徐书记一起学法,我们意识到这件小事需要征求其他居民的同意,这是法律规定的,毕竟安装扶手要在其他业主家的外墙上打眼。”王书哲跟着徐书记一起挨家挨户走访,做好宣讲并不断征求意见。邻居们愉快地答应了,老人们出门方便、安全了,“两好变一好”,邻里之间更加和睦。
徐晓娴介绍:“‘晓娴’只是个品牌,我的调解工作之所以能有效开展,离不开老党员志愿者,也离不开两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居民。这些志愿者经常走楼串户,主动到居民家中拉家常、叙家事,把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收集上来。”调解工作室开在小区院里,同时建立“周四法律咨询日”,邀请律师义务坐班,为社区居民及时解决家中涉法难题。截至今年上半年,徐晓娴和她的团队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6次,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2件,涉案金额近1.5万元。
扎根群众间 矛盾早化解
人民调解是我们国家独创的化解矛盾、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,具有扎根基层、分布广泛、方便快捷、不伤感情等特点,深受群众欢迎,这样的调解制度是载入宪法的。
翻开徐晓娴的调解档案,里面记录的事真是五花八门,仔细梳理后发现都是琐事。比如,邻居在单元入口处加设了一扇防盗门,有人觉得这样安全,有人觉得这样碍事,为此邻里间为这道门产生了矛盾。再比如,夫妻间有了隔阂,既非一方出轨又非感情破裂,根本原因就是妻子嫌丈夫平日太懒。还比如,一户居民遇到旧房拆迁,因拆迁款金额的分配问题而与母亲产生了分歧,进而引发家庭矛盾等。
“这些问题都要推到法院去解决吗?大多数邻里纠纷、家庭矛盾其实争的就是一口气,给居民顺顺气,把问题掰开揉碎地讲清楚,也就解决了。”徐晓娴指了指一旁的《人民调解协议书》说:“不到关键时刻,它派不上用场。”又指了指一旁的《民法典》说:“关键时刻,就靠它给老百姓化解难题了。”
一晃做人民调解员已经10年了,徐晓娴把这套工作经验从河东区宁月花园社区搬到了福东北里社区。特别是做社区党委书记以后,她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有力抓手,推动社区建设。
10年里,哪一个瞬间最让徐晓娴难忘?她说:“当年我刚入职,在我们街道办门口遇到了一位社区居民……”
居民到街道要干啥?一细打听,徐晓娴得知这位居民因为和儿媳就育儿问题产生了分歧,老人家说儿媳好几天没给刚出生的小孙子喂苹果水了,儿媳说孩子这么小,靠母乳喂养营养足够了。这只是起因,之后产生的一系列矛盾由此展开。
“当时我就说了句,您小时候也没喝苹果水啊,别替年轻人操心了。”徐晓娴如此回复道,而接下来就没有再跟踪、再回访。两年后,在一次户籍档案整理中,徐晓娴发现这户人家儿子与儿媳离婚了,至于什么原因导致夫妻分手,当年的苹果水是不是“导火索”之一,徐晓娴不得而知,而再追问也毫无意义。
“假如当时我及时发现这一问题,及时介入,把一家人的心情都纾解开,会不会至今一家人和睦呢?”这事就成了徐晓娴总装着的一大心结。
无论是做社区工作,还是做人民调解工作,最大的法宝是什么?徐晓娴脱口而出:扎根群众。“我在此前的社区工作了9年,几乎了解每一位居民的情况,他是干什么工作的、住几号楼,甚至连他父母住在哪儿、亲戚住在哪儿,我都知道。”徐晓娴说,“只有来自基层,熟悉社区居民,用咱老百姓最朴素的视角去解决矛盾、化解纠纷、解决问题,才能更具人文关怀。”(记者 伊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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